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7 09: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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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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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九编发{2021}74号《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通知,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为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水上交通监管中心的运行与管理,对辖区水上通航秩序实行电子监控;收集、发布航行、气象、水文等安全信息;
2.承担水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工作:
3.负责协调全市水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水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市辖区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承担权限内港口及水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绿色港航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市辖区港航海事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7.负责港航海事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负责全市港航系统房产、车辆、船艇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港航执法装备、服装的配置工作;
8.负责市辖区港航海事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承担港口、水路运输行业智能化建设,负责调度和配置港口航运公共服务资源;
9.完成市港口航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核算局属未独立核算的局属16个行政执法大队:港航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海事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城东港区港航行政执法大队、城西港区港航行政执法大队、湖口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彭泽县港航行政执法大队、瑞昌市港航行政执法大队、濂溪区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都昌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永修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庐山市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武宁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庐山西海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德安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修水县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28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8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6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86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249人,遗属人数27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3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8.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8.9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63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8.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0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4.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万元,资本性支出8.1万元。项目支出32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5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1.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4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3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2.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万元;资本性支出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3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8.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52.3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0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97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0万元,资本性支出8.10万元。项目支出32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2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2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7.3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37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有2个,涉及资金324.22万元,分别为:船舶、码头等使用、维修(护)支出234.87万元;长江九江段锚地专用航标维护费89.35万元。
1.船舶、码头等使用、维修(护)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对船舶、码头等保障的维修(护)支出
2)立项依据:九府厅抄字【2018】151号;九府厅抄字【2018】137号;九府办抄字【2020】152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
4)实施方案:规范和加强执法船艇使用管理,提高船艇使用效率和设备完好率,保障水上工作用艇需要和用艇安全。
5)实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船艇维修保障成本165.60万元、船检业务成本69.2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建设九江区域航运中心目标,统一指挥与监督港口工程项目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九江水运事业发展。结合港航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港口工程项目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九江水运事业发展。
2.长江九江段锚地专用航标维护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长江九江段锚地专用航标维护的支出
2)立项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1776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
4)实施方案:对长江段姚港锚地、新港锚地、永和洲锚地等三处锚地17座航标进行维护。
5)实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长江九江段锚地专用航标维护费89.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港口经济发展。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港航海事指挥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27.9万元,比上年减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逐年减少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55.8万元,比上年增减2.8万元,主要原因是:逐年减少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三)事业单位医疗:指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水路运输管理支出:指本部门与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