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以“直航”促“三同”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意见汇总及采纳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30 17:1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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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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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意见

时间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针对当前外贸形势不容乐观的实际情况,为了鼓励内贸发展,建议从7月1日起开通九江-上海外高桥宜东港区内贸码头始发直达公共定点班轮,列入九江-外高桥班期内,按照5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

7月9日

已采纳

2

为了发挥九江港辐射周边的作用,建议从7月1日起,对长江干线港口在九江港中转的内外贸集装箱,在九江城西港码头免收装卸费

7月9日

已采纳

3

为了加大对本省公水联运的扶持力度,建议从7月1日起,对从江西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往返九江港的集装箱卡车,高速通行费全免。

7月9日

已采纳

4

根据船舶实际运行数据和船公司的强烈要求,建议适当增加班轮航行时限,将九江-洋山始发直达公共定点班轮航行时限由60小时调整为64小时,将九江-外高桥始发直达公共定点班轮航行时限由56小时调整为60小时,该考核时间从5月18日起开始计算。

7月9日

已采纳

5

针对运营船舶出现损坏而导致换船的现象,建议可以经船舶公司协商后由一家公司进行申报,政策只补助一次。

7月9日

已采纳

6

建议“支持检验检疫及先期机检查验免除相关费用”从2019年2月1日起算。

7月9日

已采纳

7

建议请九江海事局牵头提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航班延误的认定办法。

7月9日

已采纳

8

研究建立在航行时限内挂两港以上造成航行时间不达标的给予适当补贴等弹性落实政策方式,保护班轮公司积极性。

7月9日

未采纳,开行天天班必须保证时效,挂两港必定保证不了时效,因此不采纳。

9

建议充分利用南昌铁路局运价下浮的优惠政策,将铁水联运的扶持范围(省内及周边铁路运距500公里以内)扩大到南昌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及周边铁路运距500公里以内(包含福建省内南昌铁路局管辖的范围),仍按照1000元/组予以扶持。

8月13日

已采纳

10

为发展铁水联运和改善大气质量,建议同意对“公改铁”和“散改集”予以政策扶持。鉴于南昌铁路局对于经水路运进九江港再装集装箱从铁路运出的粮食类货物给予运价下浮,建议同意我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标准对“散改集”予以扶持。

8月13日

已采纳

11

建议加强对“天天班”开航准点率的考核。“天天班”原则上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开航,不得提前开航(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视装载情况可适当顺延开航时间,但延迟开航时间超过12小时的,不予补贴。

8月13日

已采纳

12

建议加强诚信考核。上港集团九江公司要加强“天天班”运行和补贴资金申请的监督审核,对挂靠班轮以始发班轮名义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天天班”联盟运营资格,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地责任。

8月13日

已采纳

13

对于天天班,在直航的情况下,如果总体运行时限超过直航考核时限却在挂一港的总考核时限内,建议按照挂一港的标准予以扶持。

8月13日

未采纳,直达班轮必须保证时效,如按照挂一港的标准予以扶持,难以保证公司主动性,进而降低物流时效,因此不采纳。

14

建议在保证一定箱量的前提下,从9月15日起,开行九江-太仓始发直达公共定点班轮,每月15班,采取量补挂钩的模式,年底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兑付扶持资金。即:截至12月31日,九江-太仓航线总吞吐量达到3万标箱的,按照5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总吞吐量达到2万标箱不满3万标箱的,按照4万元/往返航次予以扶持;总吞吐量不满2万标箱的不予扶持。

9月11日

已采纳

15

为了吸引武汉、黄石等地的铁水联运集装箱货源,建议9月1日-12月31日,试点对武汉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各铁路站点到发九江港的铁路集装箱,按照1500元/组予以扶持,之后基于评估效果视情延长或调整政策。

9月11日

已采纳

16

为了加强与上港集团的合作,在不超过《实施细则》规定时限的前提下,建议允许上港集团征用“天天班”船舶作为穿梭巴士,解决上海港拥堵问题(直航除外),但必须提前24小时报备,对被征用船舶每航次的补贴资金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减少1万元。

9月11日

已采纳

17

根据《2019年全省“三同”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建议加快出台支持全省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的实施细则和申报平台建设。

9月11日

已采纳

18

建议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商市财政局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

9月11日

已采纳

19

建议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对船公司及船代、货代的监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扶持资金的情况发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确保扶持资金规范使用。

9月11日

已采纳

20

为吸引省内腹地特别是南昌地区的货源,繁荣南昌-九江-上海水运物流通道,建议对江西省港航运输有限公司采取量补挂钩的模式进行扶持,年底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兑付扶持资金。即:从10月份开始,截至12月31日,该公司在九江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万标箱及以上时(洋山箱除外),按120元/标箱对支线经营人进行扶持;吞吐量不足1万标箱时不予扶持。

10月15日

已采纳

21

由于长江中下游持续干旱,长江水位持续下降,加之内贸集装箱货物普遍偏重,船舶航行速度减慢,建议将九江-太仓、宜东始发直达公共定点班轮航行时限由60小时调整为70小时。

10月15日

已采纳

22

为形成良性动态竞争,促进新增箱量快速增长,建议从10月起引入“天天班”竞争淘汰机制,对新增箱量不达标的船公司减少“天天班”份额,吸引有实力的船公司加入“天天班”联盟。

10月15日

已采纳

23

建议按照《九江市以“直航”促“三同”扶持政策申报和审核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审核流程,确保财政扶持资金精准落地和高效使用。

10月15日

已采纳

24

鉴于客观上确实存在非船公司责任造成堵港问题,建议请不可抗力因素认定工作小组对堵港的构成条件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研究提出意见,并对10月份因堵港超时的“天天班”复议一次。

11月14日

已采纳

25

因城西港疏港压力增大,建议2019年12月31日前,暂不考核九江-太仓线的“天天班”开航准点率。

11月14日

已采纳

26

建议请上港集团九江公司给予非联盟船舶靠泊时间方便,保证运行,同时加强联盟与非联盟船舶之间的沟通,建立互换舱位的办法。

11月14日

已采纳

27

建议完善“直航”促“三同”扶持资金电子审核平台,将支持全省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的扶持内容纳入其中。

12月20日

已采纳

28

建议召开“三同”政策研究座谈会,为我市明年“三同”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

12月20日

已采纳

29

参照粮食散改集相关政策扩大散改集货种的适用范围,扩大受益面,提升企业在九江投资的信心。

12月20日

待定,待2020年政策调整时统一研究

30

增加九江货代向九江市外揽货的补贴条款,提振货代企业信心,推动本地货代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政策向企业的传导速度。

12月20日

待定,待2020年政策调整时统一研究

31

借鉴南昌、上饶等地海铁联运“三同”政策,尽快出台适用于水运差异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引导集装箱货源回归市场,促进集装箱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2月20日

待定,待2020年政策调整时统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