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03 09:5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11-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1580
  • 责任部门:

为提高我局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二、明确处置流程

(一)发现收集。局属各单位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联系,及时发现、收集、整理政务舆情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要高度重视,涉事单位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掌握事件发展态势,第一时间发声。  

(二)分析研判。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快速处置。接到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作出应对处置,并于当天进行回应。相关涉事单位接到舆情后要立即对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事实真相、处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舆情处置回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同意,由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统一向媒体发布。

(四)密切关注。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与重要新闻媒体协调,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担任。办公室协调直属机关党委、法规科负责与各部门协调衔接、转办督办,并及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利用好、发挥好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强化工作联运,定期会商,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

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