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27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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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10-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115
- 责任部门: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14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为便于各地和有关单位更好地了解掌握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水上搜救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建立和完善预案体系,能有效指导水上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新要求,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3号),明确提出了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等新要求;二是适应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单位职能改革的新形势,我省机构改革调整后,原《预案》中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任务分工发生较大变化;三是适应修订后的《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亟需修订完善专项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修订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预案》(2014版)进行修订,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在经过专家论证、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和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的基础上,2022年9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预案的总体框架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明确全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进一步梳理明确应急指挥体系组成部门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第三部分是预警和预防机制。明确预测预警系统、预警监测与报告、预警分级与发布、预警响应措施等工作内容。
第四部分是水上突发事件的分级。按照水上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明确将水上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第五部分是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明确水上遇险报警、水上遇险信息的分析与核实、信息报告、指挥与控制、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紧急处置、水上应急通信、水上搜救医疗救援、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应急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水上应急行动的暂停与终止、信息发布等应急行动内容。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应急处置效果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内容。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宣传、培训与演练、检查与监督等应急保障内容。
第八部分是附则。明确名词术语、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日期等事项。
第九部分是附件。绘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险情处理与控制流程图、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流程图。
四、修订内容要点
与2014年印发的《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强化了党和政府对水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预案》中明确,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设立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省水上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是调整了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预案》调整完善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其中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等成员单位职责修改较大,同时明确了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责。
三是明确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属地责任。《预案》要求市、县级参照省级,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结合实际设立本级指挥机构和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同时明确了市、县级处置水上突发事件七项职责。
四是细化了现场指挥部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预案》明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后,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代表省政府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水上搜救抢险、医疗救护、警戒保卫及交通管制、水域污染监测、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组,确保处置行动科学高效开展。
五是规范了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预案》对信息报告程序与时限、报告内容等作出规定,要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通过多种途径对水上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核实与分析,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且明确了信息报告的具体时限。
六是细化了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措施。《预案》明确,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县级—市级—省级的顺序从下至上响应和应对,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I级、Ⅱ级、Ⅲ级、Ⅳ级,同时,《预案》细化了响应分级及其启动条件,明确了不同等级响应的主要响应措施。
相关政策: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解读部门:海事科 0792-825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