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九江市船舶污染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1-01 00: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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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1-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14582152/2024-00802
  • 责任部门: 中国九江网


解读人: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本领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船舶污染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面规范九江港辖区内船舶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下面由我来对该《办法》作一个简要解读。

今天给大家解读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办法》制定的背景;二是《办法》的意义;三是《办法》的总体目标;四是《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并就长江大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重点任务之一。

为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交通运输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二、《办法》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着力压实港航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市级督导、县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市船舶污染物长效管理制度。

三、《办法》的总体目标

巩固我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成效,建立船舶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构建我市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污染物防治新格局。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5章三十六条,结合九江市船舶污染物防治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适用范围、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和属地政府、市直部门的监管职责等。

第一章总则,共5条。对《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船舶污染物交付,共5条。明确了船舶及水路运输企业应承担的船舶污染物交付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船舶污染物接收,共10条。明确了港口码头、水上移动接收服务机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站和洗舱站等接收船舶污染物的有关要求。

第四章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共6条。明确了有关单位转运、处置船舶污染物的有关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10条。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船舶污染物的监督管理责任。

以上是九江市船舶污染物管理办法的简要解读,如想进一步详细了解,请致电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咨询电话0792-8273509。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