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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口岸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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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编制了《市口岸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和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月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民服务中心附西楼B区5层B501-B514,邮编:332000  ,电话:0792-8223767。

一、概述

  2015年,市口岸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着力在组织领导、规范制度、项目清理、公开形式上下功夫,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日常工作中的行为,从而增强了建设行业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为我市口岸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

    办指定一名领导主管该项工作,办人秘科为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办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

(二)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方面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制定完善了《市口岸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九江口岸网管理办法》《市口岸办信息调研文章奖励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了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在学习、宣传、培训方面

  我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颁发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安排专人参加了全市2015年政务信息工作会议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新产生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了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2015年我办公开政务信息数78条,群众可通过中国九江网上的部门信息公开栏、九江口岸网站上的动态信息和官方政务微博“九江口岸发布”上了解我办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政务公开栏中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七、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步完善市口岸办门户网,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九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统计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8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作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以公开发布为准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为下列4项之和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为下列2项之和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73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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